对类人猿的捕猎不是一个新出现的威胁。与以前不同的是捕猎规模(尽管在所有分布区国家都是违法的),以及类人猿种群严重枯竭。
人们因为各种原因捕杀类人猿,包括为了获得类人猿肉和身体部件,为了保护作物或财产不受真实的或认为的威胁,为了感到更安全,为了狩猎“运动”。人们捕捉类人猿幼仔进行活体动物贸易。活体动物贸易供应类人猿,作为宠物、动物园动物、照相道具和其他旅游附属品,以及作为游乐场和其他娱乐景点的噱头。
捕猎是导致类人猿野外绝灭的最重要推动因素之一,加剧了类人猿一般繁殖率低、成熟时间长等其他促进因素的影响。即便类人猿没有被杀死,类人猿捕猎对幸存的类人猿也有长期的后果,包括伤害和心理和社会生态影响。
当地类人猿衰退或灭绝会减少播撒种子,播撒种子对维护树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健康十分关键。人们捕猎非人类类人猿,使自己和其他类人猿都面临接触疾病风险,对公共卫生会有严重影响。
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把各种类人猿物种列为“极危”或“濒危”(只有东白眉长臂猿(Hoolock leuconedys)是“易危”),捕猎的规模是类人猿野外生存的一项关键决定因素。但是,要准确地评价捕猎类人猿的规模和对完好种群长期存续的影响,还需要更多数据。